凉小透cool

写文小号丨巨型杂食动物|不授权

【神探夏洛克同人】《小王子》(WH 名媛梗 )

小王子•番外(六)




对于情感,Hamish有些冷漠,也许是Holmes的基因缺陷,超凡的智商构造,代价便是情感线路的连线偏差。

对于爱情,他从Father Mycroft那里看到的是鲜血与悔恨筑成的壁垒,从MomSherlock那里他看到的是十年的忍痛与挣扎,而Dad John?他说他的爱情是充满奇遇的,天赐的一见钟情。

Hamish不相信一见钟情的事情会降临到自己的头上,他从没有对任何人有一眼万年的感觉,他冷漠,冷漠到对方在逐渐靠近他、讨好他、甚至被他刺伤之后,他才会去发现、去了解、去在意,原来有个人在喜欢自己,有个人真心的对自己很好。

正因为有个人对自己很好,一遍一遍的诉说着爱情,所以自己也该同等的去回馈爱情?

对于Edward的情感回馈,Hamish将他归结为初恋,因为这段感情的开始、发展、经过无论是怎样的童稚与纯真,或是正确的又或是错误的,这都是Hamish第一次真正的情感付出,他为这段感情深感彷徨而不安,有着快乐的憧憬与幻想,也有着迷途的挽救与追悔。

但他总是太冷漠,Hamish厌恶自己的后知后觉与无所在乎的孤傲姿态,因为所有你想要的总不会都顺如你意,你的冷漠与造成的伤害也不会每次都被无条件的包容与原谅。

就像Hamish曾养过的一条金毛犬,那是他害怕、逃避、悲伤的在奥地利的第三年遇到的一只流浪犬。那时他习惯于在街头拉琴,不是锤炼琴艺更不是资金紧张,他只是迷恋着风口冷冽的风吹在脸上的感觉,他不怕冷,就好像他从心脏到血液本就是这种冰凉的温度,他不知道狗是否也懂得欣赏音乐,那只色泽已经沉淀到发棕的金毛,寒风中一直跪趴在他的琴盒旁,有的无的盯着丢进琴盒的钱币,一下又一下的吐着舌头呼着气,白色的水雾好像要将它身上的温度抽离干净。

他不在意这只狗的行为,而自己也冷漠的懒得赶走它,随着温度的降低,音色变得凝重,日落的黄昏,Hamish收起了琴盒,他无趣的看着里面的钱,走到附近的街口流动餐点店,买了热狗,看着那只金毛‘呜呜呜’的摇着尾巴围着他转了几圈,他蹲下身,把热狗丢给它,任它在那里欢喜的吃着,自己起身离开。

黄昏的街道,亮了的路灯,步行了一道街,街区一幢房前敲了几下门,他知道二楼拉开窗帘的是Mom看了他几眼,而开门的是Dad。

与往常不同的是,几分钟后,那只狗应该是沿着一路的气味找寻而来,用前爪不停的挠着门,出现在了家中。

John收留着这只狗,起名George,因为它使他想起了当年出声入死的战友,他说它发亮的棕毛和热情的温暖像极了那位友人。

Hamish从未叫过它的名字,他看着这只狗做出滑稽的动作逗得Teddy咯咯的发笑,他看着Dad和这只狗一起晨跑兜风,他看着这只狗知趣的在Mom沉默的时候趴在地毯上保持安静。他称呼它为‘这只狗’,他一次次看着这只狗围着他摇尾巴,在他进门时激动的扑上来,他从未在这种情况下抚摸它,拥抱它,因为他不习惯那种炽热的温度,他怕灼伤了手,他唯一会做的是每天下午站在街口拉着小提琴,再用钱给它买份热狗。

这只狗永远热情洋溢,温暖开心,没心眼,没头脑,不记仇,没脾气,Hamish认为即使是对它发吼,不理它,冷落它,它也会不生气的翘着尾巴围着自己打转。就如此没脾气的这只狗,在那个有着萧条冷风的街口,在曲调依然抑郁哀伤的琴声里,在几个街头混混勒索钱财要对Hamish动手脚时,这只狗发了疯似的咬了那群混混,那一天Hamish买了热狗,却没了狗,这只狗死了,中了几刀毙命。

Hamish不记得警车赶来的警铃声多么喧嚣,也不清楚Dad那副好似回忆着战友中弹的痛苦表情,只有Teddy的哭声倒是响的清晰明朗。

Hamish没有眼泪,第二天的黄昏,也是他街头拉琴的最后一个黄昏,第一次他奏的是卡农的一首欢快曲子,旋律热情温暖,不抑郁,不低沉。

他买了份热狗,第一次去尝试了味道,却只尝到了烫人的温度。

又一个午后黄昏,Dad带他去了流浪狗之家,那里有着好几只金毛犬,Hamish了解用意,但是看着那些热切的小眼神,他没有选择任何一条金毛,而选择了一只对他打着哈欠提不起精神的斗牛犬,而Mom反对再给它起人名了,所以这条斗牛犬有着卡通化的名字,丢丢。

而之后的一年里他回到了伦敦,因为他已看透,除了死亡是最后的终点,一切都有挽回的余地。

所以,第一次尝试走出自己冷漠的茧,不再害怕,不再胆怯,他放低姿态,他祈求原谅,他希望挽回Edward。是愧疚亦或是没有了结的情感总要有所后续。

转学、转专业、出现在Edward身边,尝试得到他的注意,一切如预料的,一切又偏离太远,Edward有着未婚妻,而且宣布订婚了,而对象不是他。

他的发育来得太晚,但时机不迟,Mom所说的Holmes总是最后的赢家,而他却好像早早的输了战役,他一天天等着Edward的再次出现,但是订婚宴会后,那道窗户上的铁栏杆似乎真的拦住了所有希望,他没有再看见Edward了,好像之前跳窗而来,湿透一身狼狈而逃的人只是幻象。

而此时每晚准时准点出现的George却过于鲜明,他热情的眼神炽热温情,附带着每次爬窗隔着铁栏递上的一只玫瑰花也带着温度。

“俗气。”这是Hamish回给George的话,而这个人却乐此不疲,好像‘俗气’也是一种夸赞。几次下来,Hamish怀疑自己看见了这个人有着一只尾巴,招摇的打着晃的棕色尾巴。

他开始‘有目的性’的不拒绝和George相约,他‘欣赏’了这个人价值连城的香品收藏,一小瓶比女王皇冠还古老的皇家香水,他有意摔碎了它,香气弥漫了整个房间,看着George心肝儿痛到连好看的嘴角都抽了几下,Hamish达到被讨厌被厌弃的目的笑了,而George看见他笑了之后竟也没脸没皮开心的跟着大笑,哗啦啦的打开整个收藏柜,一堆藏品任他摔了寻开心的姿态。

数不清是第几次的相约,那天Hamish看着George穿着便装,米色的宽松针织毛衣衫,灰色的裤子,随性的同色系薄围巾,到脖子的棕色头发,在下端打着波,有着颜色稍深内眼线的棕色的大眼睛,神情洋溢,整个人显得暖烘烘的。他和他走在伦敦的街头,吃着廉价的小吃,拿着免费赠送的公仔,在地下游乐厅轻易破了智力拼图、逻辑运算等无聊的游戏记录,那时George比他激动的对着他的额头亲了一下,大叫“太棒了,宝贝!”的称赞声比游戏机叫的还动听……

而在差点被偷拍的瞬间,George敞开外套大衣罩了Hamish满身,接着便拉着他大跑,但路痴的竟往死胡同里钻,Hamish只得反拉住他的手,转移路线,左拐右拐,直线,房顶的绕跑了大半个伦敦才摆脱狗皮膏药般的记者。最后他们快要饿死的,坐在一家中国餐厅,只要了两碗大份米线没贵族形象的呼呼大吃。

即使再忙碌,George也不会错过Hamish的任何一场音乐演奏会,一个天气转凉有着秋意的黄昏,Hamish在一场音乐会结束后,回家的路途中,驻足于一个有着风的路口,他似想到了什么,就地摊开了琴盒,奏一曲卡农的温暖大调,George不明所以但安静的站在旁边听着Hamish演奏着,行人倒是不吝啬的出手大方,Hamish一曲完毕便收起琴,用盒子里的钱在不远处的移动餐点站买了份热狗递给George。

George简直受宠若惊,幸福的要升起来一般,“我去买点东西。”Hamish指了指不远处的便利店,仓皇而逃。

他不知道为什么要逃,从便利店的侧门出去,逃了好远,在路灯失修,闪了两下的小路旁停下,靠着墙缓慢蹲下身子,想到Edward婚期将至的头条新闻,莫名觉得冷。

“宝贝,你买了什么东西买到这里来了?”不远处奔过来的George 打趣的关切扶起他。

“你怎么找来的?”Hamish知道这个人明明是个路痴。

“香味。”George用力的嗅了一下。

只是一瞬间Hamish忍不住的哭了,几年来从未流过的眼泪,一旦决堤就崩溃了,他哭的让George措手不及张皇失措,只得拥他入怀,一下一下抚摸着后背给他安慰。他为什么哭了,或许他想到了当年循着气味找到自己挠着门的那只狗,自己冷血的未对它留过一滴眼泪;他哭了又或许是他觉得Edward再也不会回来;又或许只是因为眼前这个人单纯的温暖灼伤了他。

Hamish知道当年的那段皇家秘辛George总会知晓,某一天George果然知道了当年的那段十三岁与十岁的陈年往事,知道了当年那场车祸的真正原因,知道了Hamish去了维也纳又回了伦敦的理由,知道他从剑桥转到圣安德鲁大学的缘故。

George接连几天的不见踪影,Hamish想,这个人总该被自己刺得遍体鳞伤离开了,但是这次他错了,这个人几天里发了狂的忙着与其他的请婚人决斗,赛马,比剑,赛车……他赶过去看到的是跑车超速的在崎岖的山路跑道上漂移拐弯,看到的是这个人一次又一次,带着狠厉不要命的赢了每一场。

终于在一场几乎要掉下山崖,使胸口隐隐发痛的比赛之后,Hamish冷言冷语:“Edward会感谢你帮他应战。”他看着对方痞痞的笑着反而拉近了彼此距离,发了狠地把他按在墙上:“Edward?你十岁时幼稚的是在扮家家,你到底知道什么是爱?”他不管Hamish的惊讶,狂妄的亲吻他,舌头撬开牙关,透不过气的抵死纠缠。

Hamish用力的要推开George,以至于咬破了他的唇,但George依然坚持的不松手的更加投入。

在Hamish几乎喘不过来时,他短暂的放过他,在他耳畔宣告“我不是Edward那个傻小子,不是你能推的开的,别说你真是块冰,就是块石头,我也能把你捂成了水。”说完他舔了一下嘴上的血,再次吻了上去。

这次像是带了些恼怒和报复,没控制好的咬劲过大,带着冷香的血腥气息马上在两人口腔中漫开来,Hamish吃痛了一下。

惊慌着松开“痛到了?痛得厉害?”,George懊恼着急着捧着他的脸,仔细查看伤口。

Hamish暴力的一拳打在George的左脸上,趁着他痛的偏过脸的空当,脱下黑皮手套,用手指按了下唇上的伤口,转身就走。

这个人并不是没有脾气,触到底线会不要命,会发狠,会咬人!嘴角不由轻笑,扯开的伤口痛的Hamish抽了口气,收敛了表情。

就在这时,想去追上Hamish却有着经历的、被路边一起作响的电话铃声引了过去的George,接了电话不可抑制无可奈何的叫道:“Mycroft!我真管不了那么多了,我就是想吻他!”,声音响于脑后,Hamish随手招了辆的士“贝克街221B。”将George一人甩在那里。

车上安静到只有心脏砰砰直跳的声音,已经强烈到有些影响呼吸的程度,想到George今天狠绝飙车时胸口的钝痛感,Hamish回了家如实的向John说明了身体的这一情况,John焦虑紧张的带他去急诊做了详细的检查,好在一切并无异常。

“Hamish,心痛有时是生理上的,但有时候却是心理上的。”John摸了下他的卷发引导的提示。

夜晚,Hamish躺在床上摸着胸口思考着人生中第一次心理上引起的心痛,陌生又奇怪,在听见窗口有动静后。

“你还敢(来)”来的不是那人,却是订婚宴会后他一直盼望着出现的Edward。

“王位我也不要了,你跟我走,Hamish!”少年单刀直入的一句话,颓废的近乎绝望,Hamish好像突然被拉上了最初的目标,这个人是他最开始的心愿,他最初的期盼,他第一次的情感付出,他的初恋?……他一直等着的人,他主动放低姿态去挽回的人。

第一次感受到高速运转的大脑在情感领域却当了机,他看着Edward暴躁的撬开了铁栏杆,他向自己伸出手,而自己大脑混沌的握住了那只手,爬出了窗外。

他与他奔跑,他去想这种动静下Dad和Mom居然没有出来阻拦,又或者心里居然想着能有人来阻拦?

他上了车,车子启动了,看着那辆熟悉的跑车在道路边停下,George拿着一支俗气的玫瑰透过车窗看着自己,看着车子转弯加速,看着自己越来越远。

又或者明明是自己一直对他冷淡,弃他越来越远。

“我不在乎皇家贵族身份,我宁愿和你不顾忌镜头的吃遍好吃的,玩完好玩的。”

“我打算找一个美丽的地方隐姓埋名,但总不能实现,因为你要答应我一起去才行。”

“我想种一堆花,一堆果树,养一些蜜蜂,再养几个孩子,宠唯一的老婆。”

……

这是那个人带着温热的愿景,他给自己展现了一幅平凡的画,画里是自由自在,无拘无束,幸福美满的一切。

“我是有一天要成为国王的人,我要给你最尊贵的殊荣,我要给你最好的。”

“你愿意成为我的王妃吗?”

“王位我也不要了,你跟我走,Hamish!”

……

这是Edward的话语,最后却违背了他最初成为国王的愿景,也和自己的价值观相悖,原来打从一开始他和Edward的世界观就存在着差异,自己要的永远不是尊贵与高位,而Edward忍痛舍弃的财富与高贵,正是自己最不在乎的。

你爱他吗?爱谁?Edward或者George?可什么又是爱?大脑当机的情感领域开始后知后觉的缓慢回放一些引导话语。

“当你离开一个人时,却控制不住的留恋他的好,那你是爱他的。”——FatherMycroft

“你可以喜欢很多人,但只会爱上一个人。”——DadJohn

“最简单的推断,你只愿意和他一人做爱。”——MomSherlock

对于什么是爱?车行的已经很远,种种往事涌现,所有与爱相关的一字一句在耳边都变得异常清晰有力。

“停车。”他听见自己这么说,他甚至听见自己字字坚定地对Edward说:“Sophia很爱你,而我只能确定曾经喜欢过你。”

他喜欢过他,年幼时作为情感回馈的喜欢,那段感情的确天真纯洁着,而之后的些许害怕失落,些许胆怯忧愁,都值得回味但都不曾刻骨铭心。他未曾因为Edward而心痛……但此刻他在心疼着另一个男人,想到那副热情不再,目送自己离开的冰冷表情,心此刻就痛了。

所以,最终、王子的私奔丑闻也只是闹了十几个小时,因为第二天十点整,王子如期的出现在婚礼上,他挽着Sophia,较之过去,一瞬间成熟稳重了许多,带着荣耀与责任,完成了盛大辉煌的婚礼。

而另一位丑闻主角同一时间,低调的在一所教堂,嫁给了威尔士亲王。

婚戒藏于一支玫瑰的花心里,他冷淡的说了一声“俗气”。威尔士亲王却笑得比玫瑰花高端大气多了,那是最开心的阳光笑容。

在靠近海边的那所美丽的大学,人人成了八卦角儿的圣安德鲁大学生们,继续着各种版本,但都找不到确切证据的继续八卦着。

皇家秘辛,自此又多了一些。

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我是无责任的分割线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“非常时刻,你可以放松的来根烟?”教堂外树林边的小道上,Mycroft递给Sherlock一支烟。

Sherlock看了一眼没有接手,蔑视着那支烟,有些不自在的表情。

Mycroft给自己点燃了一口,Sherlock不理他的急着转身走开。

深吸了一口,放松下来的Mycroft,看着Sherlock依然引以为豪的纤瘦腰身,一些蛛丝马迹逐渐形成一个推断。

莫非是另一种“非常时刻”?Mycroft把烟熄灭,敲着黑伞走上去问道:“这次是男孩还是女孩?”





PS:Hamish归根到底是个缺爱的小孩,直觉把他配给会疼人的忠犬亲王会幸福,初恋固然美好,但是唉,lZ不知道为什么就变得现实了,也许每个人的初恋并不都是真爱吧,望天……
我是本来写着和王子私奔了就幸福了,但是我又删了,因为我觉得这样并不是幸福,他们俩不是完美的配对,希望有人能懂,不懂的话就当被LZ坑了,嘤嘤嘤嘤,王子也是我的爱啊,我也好难过啊,但是把Hamish配给王子,我失落的心情怎么破啊,嘤嘤嘤嘤~
番外都是折翼的天使啊,Hamish会幸福的。
至于WH,哦呵呵呵呵,天作之合,一直在幸福哦。


评论(1)

热度(22)

  1. 共2人收藏了此文字
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
© 凉小透cool | Powered by LOFTER